被網友們叫做史上最嚴的交規(guī)實施之后,確實顯現(xiàn)了能力,不少交通違章行為大幅度降低,但是也有不少車主被罰,記者跟蹤交警執(zhí)勤二小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者多為粗心司機、僥幸司機和路怒司機。
粗心司機:開車不看標志標線
下午2點10分,記者坐上警車,從杏花路轉至人民路。沒開多遠,就看到前方一輛黑色商務車左轉進入任宅前小區(qū),陳如態(tài)上前將其攔下。
“你好,這里不能左轉彎。”
車主陳先生一臉茫然:“這個我真不知道,平時很少來這里。”
“前面就有禁止左轉的標志??!”
“噢,我沒注意看。”
最終,陳先生因為違反禁令標志被處以100元罰款,記3分。
陳如態(tài)剛給陳先生打完單子,人民路與信河街路口一輛福特轎車被協(xié)警攔了下來。原來,這輛轎車未按導向車道行駛,從轉彎道直行。
陳如態(tài)上前,駕駛員高先生先發(fā)問:“警察同志,我這是什么違章?。?rdquo;
陳如態(tài)解釋說:“你從轉彎道上直行,地上不是畫著左轉標志嗎?”
“唉,剛才聊天聊過頭了,沒注意看。”
2點50分,陳如態(tài)帶著記者來到了大高橋。這時,一輛寶馬車從停車位逆向駛出。
“你知道自己是什么違章嗎?”陳如態(tài)問車主趙女士。
“不知道。”
陳如態(tài)指了指路邊禁止駛入的標志再問:“你能告訴我這是什么標志嗎?”
“這是禁止停車的標志嘛。”趙女士回答。
“這個看不懂,地上畫的箭頭指示標志總看得懂吧。”
當得知要被罰100元,記3分,趙女士后悔莫及:“哎呀,這是單行線,地上的標志我怎么沒看到??!”
“路怒”司機:你擠我也擠
下午3點半,人民路上的車子越來越多,人民路與府前街路口等信號燈的車輛排起長隊。一些車子為了擠到前面,開始“見縫插針”和逆向超車。
這時,陳如態(tài)攔下一輛隨意穿插的紅色馬自達轎車。
“我是正常行駛的呀!”車主張先生說。
“前方車輛停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你不能借道超車和隨意穿插。”陳如態(tài)說。
“可是別人也都是這樣開的呀!我不擠的話,就要被別人擠出去了。”張先生一臉無辜。
陳如態(tài)告訴記者,像張先生這種心態(tài)的司機有不少。他們覺得,你不讓我,我為什么要讓你,就怕自己吃虧。最后擠來擠去,就撞上了。
僥幸司機:沒想到運氣這么背
下午3點50分,人民路與信河街路口,一輛黑色廣本違法左轉彎被查。
陳如態(tài)向女駕駛員敬禮,并讓其出示證件。駕駛員姓錢,看見交警連聲說對不起:“我知道這里不能左轉,因為趕時間,就大意了,誰知道運氣這么背。”
陳如態(tài)告之,“這里禁止左轉彎,要罰100元,記3分。”
“這樣就要記3分啊!現(xiàn)在分數這么寶貴,能不能少扣點???”錢女士說。
當她的請求遭到拒絕后,錢女士一臉懊惱。
下午4點15分,城開天橋附近,又一輛隨意變道的轎車被攔下。駕駛員很直白地說:“我平時也是這么開的,都沒有被處罰過,最近怎么這么嚴了?”
陳如態(tài)對記者說,在平時的管理過程中,許多違法車輛被查后,駕駛員總會擺出很多理由,說得最多的是“趕時間”。其實,這不算什么理由,大家如果早5分鐘出門,什么事情都可以解決。說白了,還是僥幸心理在作祟。
交通陋習違法成本知多少
亂掉頭、亂闖禁、亂變道、亂停放、亂鳴喇叭……昨日,記者走訪人民路、飛霞北路、黎明西路發(fā)現(xiàn),這些人人痛恨的交通陋習仍隨處可見。至于違法成本,未必人人都知道,在此就請交警為駕駛員算一筆賬。
車子駛入單行線
地點:人民東路185號支路(此路為單行線)
一輛紅色轎車自西向東駛來,駕駛員似乎沒有注意路口的禁止駛入警示牌,直接右轉駛入,與對向車輛“碰頭”,造成路阻。
交警處罰:車輛駛入單行線,屬于違反禁令標志指示通行,交警部門可對駕駛員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
車輛隨意掉頭、左轉
地點:人民路中山公園前路段
人民路禁止一切車輛在無紅綠燈的路口選擇掉頭或者左轉,交警部門也在各個路口,以及道路的醒目位置設置了警示牌。然而,仍有不少車輛違規(guī)。
這輛七座面包車自東向西行駛,在行駛過程中,突然選擇了掉頭。之后,又有四輛車在該路段上選擇了左轉彎,直接導致該路段的車輛通行受阻。
交警處罰:對違法掉頭行為,交警可對駕駛員處以罰款150元。對違法左轉彎的,可處罰款100元,記3分。
車輛隨意“加塞”
地點:飛霞北路
一輛黑色跑車原本在左轉車道上行駛,快到路口時,司機可能發(fā)現(xiàn)走錯了道,于是立馬向右打方向,而且成功地“加塞”到直行車道的車隊中。緊隨其后,又有兩輛車成功地插進了隊伍當中。
交警處罰:車輛在路口違法插隊的行為,將被處以罰款20-200元,記2分。
車輛駛入公交車專用道
地點:市府路
該路的雙向車道兩邊,均設有一條黃色的公交車專用道,以此警示私家車及其他車輛不要隨意駛入。但也有不少私家車和出租車對此警示視而不見。
交警處罰:車輛違法使用公交專用車道,交警部門可對駕駛員處以罰款100元。
交通違法抓拍將記分
沖紅燈、超速度、不按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被抓拍將面臨更重的處罰。東莞市交警部門昨日通報稱,從明年1月1日起,上述交通違法無論是被民警現(xiàn)場流動抓拍、還是被電子警察抓拍,除了罰款之外,還將一律對違法駕駛人記分。
據介紹,此前東莞市對電子警察、流動抓拍等非現(xiàn)場執(zhí)法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只罰款,均不做記分處理,只有在交警現(xiàn)場查獲的情況下才記分。主要是因為電子警察抓拍很難確認駕車的司機,所以抓拍違章只對車輛罰款,沒有對違章司機記分。
東莞市交警部門介紹,目前非現(xiàn)場執(zhí)法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所占比例越來越大,以往只罰款、不記分的處理方式已經導致很多駕駛員并不關注自己的記分情況,對交通法規(guī)也越來越漠視,更有人認為交通違法行為沒什么大礙,交錢就可以了。此外,在社會上對交警部門的整體印象和評價也出現(xiàn)了越來越多的偏頗,認為交警就是罰款收錢。交警部門表示,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處罰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現(xiàn)在的做法目的在于通過處罰與記分相結合,重點管好駕駛員,維護道路安全暢通。
從明年1月1日開始,東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改變以往對非現(xiàn)場執(zhí)法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只罰款、不記分的處理方式,貫徹公安部123號令精神,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完善駕駛員累積記分制度的實施辦法,把通過電子警察、流動抓拍等非現(xiàn)場執(zhí)法手段抓拍到的沖紅燈、超速、不按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也納入記分范圍,在處罰的同時還將對駕駛人進行記分,以充分發(fā)揮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積極作用,規(guī)范駕駛人駕駛行為,進一步加大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目前,很多外省市包括本省深圳、廣州等地已經開始實施這種處理方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人士介紹說,目前實施細則正在研究當中,他們將會向已經實施電子警察也記分的地區(qū)學習經驗和做法,盡量堵塞各種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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