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產品
約有41項符合搜索強險理賠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31-40項。
實事資訊 客戶酒駕釀禍 保險公司被判強險理賠
摘要:駛人飲酒后發(fā)生意外事故,保險公司賠不賠?近日,一家保險公司雖在合同中約定這種情況下不負保險責任,但因未盡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被判在交強險責任額內對原告損失予以賠付。2013年1月13日,劉某酒后駕駛自家轎車超速行駛與王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致使王某當場死亡。事發(fā)后,交管部門認定劉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王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由于劉某駕駛的轎車于2012年9月15日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受害人王某家屬遂將肇事司機劉某與某保險公司共同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承擔人身及財產損害賠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該保險公司認為酒后駕駛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且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中約定:駕駛人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發(fā)生意外事故時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但該保險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實就這一免責條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法院認為,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且在發(fā)生爭議時保險人對此負有舉證責任。法院最終判決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額內對原告損失予以賠付。自2012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醉酒駕駛、無證駕駛、吸毒后駕駛以及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即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起,酒駕會否因此助長便成為大家爭論的一個話題。這樣的擔心當然有其道理,但應該明確,交強險既沒有為‘壞蛋’們該負的民事賠償責任埋單,也絲毫不會減輕他們該受的刑事處罰,因而不存在‘助紂為虐’的隱憂。專家的意思很明了,交強險為酒駕、毒駕埋單,其目的只是為了使弱者權益能夠得到切實保障,這種保障與法律對酒駕、毒駕的處罰并不矛盾。換言之,法律不會因交強險為酒駕、毒駕埋單而減輕對其相應處罰,交強險為酒駕、毒駕埋單與其應擔負的民事賠償責任、該受的刑事處罰,是兩條平行線,一條線是保障弱者權益,另一條線是依法懲處肇事者。兩者關系界定清晰,并非互為因果。依據常識邏輯,酒駕、毒駕等惡劣行為能否得到有效遏制,與對其是否能夠依法嚴懲直接相關。法律的震懾力是遏制酒駕、毒駕的一把利劍,反之,即便交強險不為酒駕、毒駕事故埋單,酒駕、毒駕也難以得到有效遏制。也就是說,酒駕、毒駕等惡劣行為會不會助長,關鍵取決于法律對這些惡行的懲處,而非交強險是否為酒駕、毒駕事故埋單。其實,公眾的上述擔心只有在以下情況發(fā)生時才會成為現實:如果交強險為酒駕、毒駕埋單后,酒駕、毒駕的民事賠償責任和該受的刑事處罰,因此被減免,那才會助長酒駕、毒駕等惡劣行為。因此,避免公眾擔心成為現實,不是弱化交強險對弱者權益的保障,而是強化法律對酒駕、毒駕等惡劣行為的懲處。這才是相關制度設計的核心所在。還有一部分人質疑:如果保險公司為包括酒駕、毒駕在內的惡劣行為埋單,那遵紀守法的車主豈不是吃了虧?保險原理就是全社會對風險的分攤與互助,交強險秉承這一原則且更加突出對無辜受害者——第三方的關照。所有駕駛者、行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也都可能成為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從這個意義上說,廣大車主是在為包括親人朋友在內的所有道路交通參與者投保。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交強險不分主次主責人仍可索賠
摘要:葛某駕駛摩托車與某電力公司司機趙某駕駛的小客車相撞,葛某受傷住院,后經事故科調解未果,葛某訴至法院。日前,中站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依法判決由小客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責任。法院經審理查明,葛某駕駛無牌照二輪摩托車從西向北左轉彎行駛時,與某電力公司的司機趙某駕駛的小客車相撞,造成兩車損壞、葛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公安機關認定,葛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趙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葛某駕駛摩托車與趙某駕駛的電力公司所有的小客車相撞,經公安機關認定,葛某負主要責任,趙某負次要責任。因為電力公司的小客車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有交強險,而交強險是不分主次責任的,所以該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理賠責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吹竭@里我們不禁要問,主責人如何進行交強險理賠呢?保險公司已經簡化了交強險理賠手續(xù)和流程、縮短了結案周期、完善了搶救費用墊付機制。車主在購買交強險時,注意記錄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號碼。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系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10交警電話,并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保險公司會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保險公司理賠受理后,有責方車輛的保險公司應進行查勘,對受害人的損失進行核定。保險公司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付保險金。車輛強制險賠付即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又是怎樣的呢?交強險的賠償劃分為有責賠償和無責賠償兩種類型,即與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無責任對應劃分。有責賠償無論責任主次大小,和無責賠償即使責任全在受害人都是按照一定的限額賠償。和以往比較,現在車輛強制險賠付明顯擴大。一是采取了嚴格責任的賠付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只要發(fā)生交通事故,無論機動車方是否存在事故責任,無論事故責任大小,承保公司均需對受害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二是未設定任何的免賠額或免賠率;三是除法律規(guī)定外,承保公司幾乎無任何其他除外責任。對于保險公司免除責任的情形,《交強險條例》中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而商業(yè)三者險 賠償范圍方面采取過錯責任原則: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有過錯時可以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責任,被保險人的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越大,保險公司的免賠率越高;被保險人在醉酒駕駛、無證駕駛、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等,保險公司可以不負責賠償。交強險也并不是所有情況都進行賠償,四種情況造成的損失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3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甩出車外受傷交強險是否給予理賠
摘要:近日,李某要開車去省城辦事,王某聽說后想搭順風車一塊去濟南,因關系不錯,李某同意王某的請求。在去省城的路上,李某因疲勞發(fā)生單方事故,車輛撞上路邊的大樹,將坐在車內后座的王某甩出車外,后因車輛刮擦,造成王某重傷,身體多處骨折。王某將李某及其車輛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因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在法庭上王某被甩出車外受傷造成的損失能否適用交強險,成為爭議的焦點。不難發(fā)現。發(fā)生交通事故時,王某甩出車外受傷是否屬于“第三者”,直接關系到保險公司是否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責任問題。根據保險法與交強險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車輛下的受害者。而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車上人員”是指發(fā)生意外事故時身處保險車輛上的人員。據此,判斷因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屬于“第三者”還是屬于“車上人員”,必須以該人在事故發(fā)生當時這一特定時間是否屬于身處保險車輛之上為依據,在車上即為“車上人員”,在車下即為“第三者”。事故發(fā)生前是保險車輛的車上人員,事故發(fā)生之時已經置身保險車輛之下,則屬于“第三者”,至于何種原因導致該人員在事故發(fā)生時置身于保險車輛之下,不影響”第三者“的身份。王某被甩出車外成為“第三者”,保險公司是否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責任問題的關鍵則在于,王某被甩出后是否與被保險車輛再次”接觸“而被撞傷或壓傷,也就是說,如果王某被甩出車外后成為第三者后與被保險車輛再次發(fā)生事故,才是交強險對應的“第三者”,才能獲得保險公司相應的賠償。否則,不屬于交強險賠付范圍。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合同雖然是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訂立的,受害第三人不是合同雙方的當事人,但是,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的根本目的并不在于被保險人的責任風險,而是對受害人提供最基本的損害保障,使得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的經濟賠付和醫(yī)療救治。從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保護第三人賠償利益的特殊功能看,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具有第三人性。在機動車損害賠償中,如何認定受害第三者的范圍,關系到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損害能否得到賠償、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的目的能否得到根本實現,所以,科學地界定受害人的范圍,具有重要的意義?!督粡婋U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了受害人中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但未對“本車人員”內涵作明確界定,結合立法目的,應將其解釋為“本車司乘人員”,即駕駛員和乘客。考量受害人的身份性質應當把握兩點:一是在時間上以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那一瞬間,即“車輛接觸身體”為時間節(jié)點;二是在空間上以機動車為考量對象,即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在機動車上的為本車人員,在車外的為第三者。因為機動車輛是一種交通工具,任何人都不可能永久地置身于機動車輛之上,故機動車輛強制保險中所涉及的“第三者”和“本車人員”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變的身份,二者只是相對空間概念,在某些情形下,完全可以因特定時空條件的變化相互發(fā)生轉換。因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如果在事故發(fā)生時間節(jié)點之前是保險車輛的車上人員,事故發(fā)生時已經置身于保險車輛之外,則應當屬于“第三者”。其實,國家建立具有社會公益屬性的交強險制度,是為了讓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賠償,對傷者而言,無辜被撞后最迫切的是使身體得到救治。保險公司進行賠付,較之肇事者的賠償更快,更有保障,也更能確保傷者的利益。因此,更應重視對傷者的利益保障。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汽車撞死小狗 應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
摘要:機動車撞死了寵物狗,承擔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的機動車駕駛人,和未盡到寵物管理責任的飼養(yǎng)人需各擔相應責任,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2000元。4月24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因機動車撞死寵物狗的交通事故賠償糾紛作出以上終審判決。2012年6月底一天的傍晚,陜西省涇陽縣農民劉某駕駛一輛小型客車行駛至西安一小區(qū)門口時,與張女士所帶的一只寵物狗橫過馬路時相撞,導致該犬死亡。經交警現場勘驗,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劉某駕駛車輛在道路上未確保行駛安全,造成此次事故的發(fā)生,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寵物狗主人張女士無過錯,無責任。事故發(fā)生后,雙方未能就賠償達成一致意見,張女士提起訴訟請求,要求被告賠償其損失7萬6千余元,并向法庭出具了其所有犬只的購買收款收據及喂養(yǎng)該犬所購買的狗糧、疫苗等收款收據。張女士的寵物狗為邊境牧羊犬,事發(fā)時不足兩歲,辦理了相關養(yǎng)犬證照。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女士所飼養(yǎng)犬只因交通事故死亡,侵權人應當賠償其因此產生的財產損失。張女士雖然出具了其所有犬只的購買收款收據及喂養(yǎng)該犬所購買的狗糧、疫苗等收款收據,但該證據不具有證據的合法性,且被告不認可,因此,法庭對以上證據不予認可;但該犬只系張所有,其財產權益應當予以保護。結合該犬只品種大小及飼養(yǎng)年限,經市場詢價,確定市場價值酌情確定為6000元。該犬只未牽狗繩橫穿馬路,故其管理人對該次事故負有一定責任,應減輕侵權人的賠償責任。故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張女士2000元、劉某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張女士2500元,其余由原告張女士自行負擔。訴訟費由張女士與駕車的劉某各半承擔。宣判后,張女士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撤銷原判,改判劉某和保險公司承擔她的各項損失4萬元及訟費。二審法院駁回了張女士的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動物交通事故如何定責?動物交通事故分為兩種情況:一、動物為無主物或野生動物(非國家保管)。二、有飼養(yǎng)人或管理人的。第一種情況基本無需定責,無需賠償。第二種情況有寵物的、家禽、牲畜、動物園等情況。此種情況是應將飼養(yǎng)人或管理人作為事故當事人,采取過錯責任原則。《侵權法》第七十八條: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結合道交法的規(guī)定,按照過錯責任進行歸責處理。動物死傷如何賠付?動物受傷應賠付醫(yī)療費等項目,死亡的賠償等價物或市場等價貨幣。此處有爭議的是高級寵物,高級寵物動輒上萬,成交價格也不穩(wěn)定。另外有的當事人會主張飼養(yǎng)費。原則上飼養(yǎng)費屬于間接損失,不應賠付。當事人如何確定?除去上戶口的寵物容易確定飼養(yǎng)人,當事人較難確認,一般應采取村委、居委證明等來確定飼養(yǎng)人。國家管理的野生動物及動物園中由相關單位出具證明。那么交強險如何賠付?交強險賠付是毋庸置疑,關鍵是動物死傷的,仍應賠付在財產限額內賠付。溫馨提示:如果司機撞了流浪動物,造成車輛損失,警方通常按照單方事故處理,由司機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果是在高速公路等封閉道路上,因撞擊或躲避野生動物而造成嚴重損失,交管部門也會出具事故證明,由司機向保險公司或高速公路所有方索賠,直至進行法律訴訟。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駐馬店一寶馬撞樹 酒駕能否獲保險理賠
摘要:5月4日0時51分,110指揮中心接報稱,開發(fā)區(qū)駿馬路與團結路交叉口附近,一輛白色寶馬轎車撞到路邊樹上后起火,有人被困車內。指揮中心隨即指派東高派出所民警、事故大隊民警和消防官兵趕往現場進行營救?,F場目擊市民說,白色寶馬車沿駿馬路自南向北行駛,撞倒路東側路沿上的一棵小樹后,又撞到了前面幾十米遠的一棵大樹上,緊接著起了火。事故發(fā)生時,路上只有這一輛車。負責處理此事的民警說,事發(fā)時,寶馬車是高速行駛,由于該車在高速行駛途中,車門會自動鎖死,不容易打開,所以當消防官兵趕到后,用撬杠等器材才將車門撬開。車內的人先后被拖出,有兩人當場死亡;兩人被送到解放軍第159醫(y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5月5日,另一受傷男子不治身亡,另一名受輕傷的女性正在醫(yī)院救治,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得知,該車是剛買不到一個月的新車,目前尚未掛牌。事故發(fā)生時,由一男子駕駛,車內5男1女,都是“90后”,都飲了酒,經對司機血液進行檢測,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39毫克,系醉酒駕駛。目前,事故原因及當事人身份已初步核實,分別是焦作、駐馬店人,警方正進一步核實其他相關信息。對于購買了車險的人來說,酒駕之后是否會有賠償呢?實際上,雖然法律上已經有比較明確的規(guī)定,但是爭論從來就不曾停止。一般來說,商業(yè)車險的免責條款里都規(guī)定有酒駕、醉駕不予賠償,而交強險中也有明確規(guī)定,醉駕屬于免責條款之一。但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往往會以“免責條款無效”為由判決保險公司敗訴。法院往往在現實判決中,作出不利于保險公司的判決。其中主要一個理由就是,《交強險條例》立法的目的在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夠獲得充分、及時的救濟,具有社會公益性。因此,如果被保險人購買了交強險,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卻不能獲得賠償,則交強險存在的意義就會受到質疑。此外,在法律適用上,《交通安全法》是由人大立法,屬于上位法,而《交強險條例》是依據《交通安全法》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按《立法法》規(guī)定,《交通安全法》是上位法,它的效力要大于作為下位法的《交強險條例》。因此,法院的判決也會以此作為一種依據,作出作為下位法的《交強險條例》中“醉酒駕車只墊付醫(yī)療費”這樣的規(guī)定無效的判決。關于酒駕之后交強險予以賠償是否會鼓勵犯罪?反對者也擔憂此政策會對社會道德觀產生沖突。酒駕、吸毒與被保險人故意造發(fā)交通事故,都是明顯違法行為,而政府的政策性保險居然可提供保險為其分擔責任,即便是可以事后追討,但成效令人質疑。對此疑慮,我們應當了解該措施主要是保護受害人,避免肇事者逃避賠償。開放對酒駕、毒駕、無證駕駛與故意行為的理賠,的確會增加交強險的賠付成本,但不會鼓勵犯罪,也不至于造成損失概率的無法控制或違背社會正義的現象,其矛盾乃是在多出來的成本,是否應當由其他善良的用車人來負擔。對此,除了交強險以外,另一個值得我們重視的機制就是受害者補償基金(以下簡稱“補償基金”)的建立,此制度在先進國家行之有年,且收到不錯的效果,其可對交通事故或所有事故中得不到補償的受害人,提供基本的救助。溫馨提示:酒后駕車害人又害己,但仍有些人無視相關規(guī)定,認為“既然我上了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一旦出事保險公司會作出賠償。”其實這種對交強險的理解是錯誤的。交強險對如何賠償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因酒駕肇事,保險公司僅會對受害人的有形財產損失免責,對受害人的人身損害予以賠付,不會對肇事者的損失進行賠償。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肇事逃逸 交強險是否理賠
摘要:“5月8日,我開車從大灣到明園時剎車壞了,因為車沒有年審也沒有保險,所以我害怕就跑了。”5月8日,在新疆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沙區(qū)交警大隊的審訊室里,肇事逃逸連撞6車、涉嫌毒駕的肇事司機艾某臉色蒼白。5月7日20時10分左右,在烏魯木齊市友好路與哈密路路口附近,乘出租車回家的徐女士突然聽到旁邊的BRT車道傳來一聲巨響,她向BRT車道望去:“一輛闖進BRT車道的小轎車撞在BRT公交車上,交警過去讓小轎車司機下車,可他拒絕下車繼續(xù)前行,小轎車的車頭部位已經被撞得面目全非了。”與此同時,正在友好路與哈密路路口疏導交通的民警王鵬成接到指令,攔截這輛肇事逃逸、由南向北行駛在BRT車道的小轎車。“當時,我擋停了一輛BRT公交車把BRT車道出路封死,然后又把警車開到BRT車道的一個入口處。”王鵬成說,“沒想到,肇事逃逸的小轎車根本不減速直接就撞,撞完就倒車,一直倒到經貿委附近,又撞上1輛正在行駛的出租車,車沒法再跑了,小轎車司機就跳車繼續(xù)逃逸,他一邊跑一邊喊‘不要來抓我’,逃到濱河路后,我和同事追上了他,并控制住了他。”當晚,這輛小轎車在沙區(qū)法院門口與1輛出租車發(fā)生碰撞后逃逸,途中又撞了1輛越野車和1輛轎車,慌不擇路駛入BRT車道后,又與BRT公交車發(fā)生追尾,倒車時撞到了攔截的警車,最后撞上1輛出租車才被攔停。艾某交代有吸毒史,其尿檢結果也顯示陽性,涉嫌毒駕。沙區(qū)交警大隊表示,涉嫌毒駕的艾某肇事逃逸將面臨15天行政拘留、吊銷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等處罰。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該規(guī)定確定了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范圍內對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無過失賠付責任。依據該規(guī)定,只要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即應在交強險范圍內直接對受害人予以賠付,而不考慮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在該規(guī)定中,并未規(guī)定保險公司的免責事由。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guī)定與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精神一致,除“受害人故意”的情形以外,也未確立保險公司對受害人的其他免責事由。即使駕駛人不具備駕駛資格或者是醉酒駕駛,保險公司也應當承擔理賠責任,以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救助,但而后可向致害人追償。溫馨提示: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危害巨大, 第一,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加重了受害人的傷情,甚至因此而死亡。第二,受害無法得到相應賠償,進而有損法律的權威性。第三,嚴重損壞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易對廣大交通參與者造成一種潛在的威脅。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司機逃逸。將回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車險意識不足 7成車主只買交強險
摘要:今年5月1日起,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再次大幅提高。城鎮(zhèn)居民(未滿60歲)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漲至41.68萬元,比去年增加4.9萬余元,農村居民(未滿60歲)死亡賠償金為15.7萬余元。其中,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和“喪葬費”也有所增加。而在2008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則分別只有22.9萬余元和7.9萬余元。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逐年增加,而7成車主只購買了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而交強險的賠付額度最高只有12.2萬。一旦出現死傷事故,大多數家庭難以承擔巨額賠償。今年3月16日,一輛海馬轎車在猇亭區(qū)318國道1250公里+740米路段撞上迎面駛來的自行車,騎車人王某當場死亡。經警方調查,肇事司機方某所購買的交強險已在2012年底到期,事發(fā)時他正處于“脫險”狀態(tài)。據了解,方某在猇亭區(qū)經營一家餐飲店,雖然餐飲店生意紅火,但夫妻倆并沒有太多積蓄。事故發(fā)生后,方某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得賠償死者家屬35萬元。這對于一個普通家庭來說無疑是一筆巨款。無奈之下,方某只得四下借錢。他的弟弟原本打算年底結婚,因為這事,便將手頭24萬的娶親錢借給哥哥。剩下的11萬,方某也是到處想辦法才湊齊。市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大案中隊長聶俊說:“方某并不是沒有能力買保險,如果他及時購買交強險,出事后自己至少能少拿11萬。”事發(fā)后,方某后悔不已,本想在車險上省點錢,哪知剛“脫險”就出了事故。聶俊說:“我們辦理的交通案件中,多數駕駛員是剛剛‘脫險’,或者連交強險都不買。一出事故,負債累累,家庭破裂。”在國內的車主群體內,流行著一個“汽車裸奔”的說法,意思為汽車除了購買強制保險之外,不投保任何商業(yè)保險。裸奔的弊處顯而易見,只上交強險的車主在打響如意算盤的同時,卻嚴重忽視了投保商業(yè)險的重要性。單投交強險將使車主個人承擔較大的賠償風險,也會導致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權益沒有足夠的保障。在濟南,車輛出事故導致人身傷亡,往往面臨數十萬乃至上百萬元的賠償,若只上濟南交強險,當事人往往無力承擔。交強險相關條款規(guī)定,如果車主有賠償責任時,賠償最高限額為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11萬、醫(yī)療費用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交強險的分項限額中雖然死亡傷殘為11萬,但一旦出險其保障在某些時候遠遠不夠,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傷人案件。其實,無論是車險業(yè)界專家還是車主群體內,一直以來都在倡導購買交強險后,補充購買商業(yè)險第三者責任險和車損險,有條件的車主還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搭配不同的商業(yè)險種,以降低突發(fā)事故帶來的風險。溫馨提示:常見的商業(yè)險有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車輛自燃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輪胎單獨損失險、車上貨物責任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等等。商業(yè)三者險和車損險最好買上,一旦出險,商業(yè)險還是很“給力”的:可以防范汽車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并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損失。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交強險賠償設限 第三者險期待有作為
摘要:日前,天津市保險行業(yè)協會透露,調查發(fā)現不少車主沒有投保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出現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后難以賠償受害者,給家庭帶來巨大的風險。保險協會相關專家提醒,目前的交強險賠償限額僅為12萬元,而我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不斷上升,導致交強險和人身損害賠償之間的差額越來越大,車主應增強保險意識,通過購買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又稱商業(yè)三者險)來彌補風險敞口。據了解,保險協會在調查中發(fā)現,目前車主針對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的保險意識不是很強,僅有約15%的人購買了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在今年2月份發(fā)生的一件交通事故中,由于責任車主僅購買了交強險,沒有購買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全部賠付金額超過75萬元,交強險只承擔12萬元,自身需要承擔60多萬元,責任車主的家庭根本拿不出這筆巨額資金,給事件的處理帶來了很大的難度。有保險專家介紹,第三者商業(yè)責任險是指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從交強險出臺后,商業(yè)三者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可作為交強險的補充,但這一保險在交通事故中發(fā)揮的作用不容忽視。今年1月31日中午,車主朱小姐駕駛雅閣在路口轉彎時,不小心與一輛勞斯萊斯幻影發(fā)生剮蹭,由于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朱小姐被裁定負全責,理所應當賠付。但天價的勞斯萊斯也開出了200萬元的天價修理費。之后經上海勞斯萊斯4S店對受損轎車進行估損后,最終維修費定為35萬元。由于朱小姐之前上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額為20萬元,另外沒有上不計免賠,所以保險公司只能幫助朱小姐賠付16萬元的賠償,加上交強險財產最高賠付額度2000元賠償,總計16.2萬元。而剩下18.8萬元余款只能由朱小姐自主承擔了,相當于賠出一輛雅閣。雅閣撞勞斯萊斯事件似乎給車主們打了個預防針,自傳播開以后,很多車主紛紛決定給自己的三者險加碼購買。這是有必要的,但不要目盲。如保險馬上到期了,可以等到期續(xù)保的時候改保額;如果是續(xù)保沒多久,也可以按照“按月補足”的方式追加。例如今年的保險還沒到期,那么想要提高保額,只需剩下的月份的保費按需要險種增加即可。從雅閣撞豪車的案例可以看出第三者責任險在此事故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在保單上10萬、20萬、50萬的保額只是一個數字,但在實際賠付的時候,導致的結果就是你能安然度過還是傾家蕩產。這個比較極端的事故給我們打了一個預防針,平時在路上的風險的確是不能忽視的問題!溫馨提示:車主放棄投保商業(yè)車險的現象越來越多,對此車險專家表示,國內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道路風險也與日俱增,投保車險可以幫助車主趨利避害。在選擇險種的時候,建議兩個主險一定要上:一是車損險,二是商業(yè)第三者險。這兩個險種是車主在出事故以后,人和車的損失能夠得到賠償的基本保證。其中,商業(yè)第三者險保額共有8個檔次,不同檔次的賠償限額差距很大,但相應保費的差距并不大。所以建議,如果需求在兩檔保額之間選擇的話,可以上浮一個檔次投保。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輪胎爆胎傷人 交強險能賠多少錢
摘要:修車過程中,輪胎爆胎傷了人,這個突發(fā)的意外是否屬于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呢?如果在理賠范圍內,交強險能賠多少錢?2011年1月19日,已經承保交強險的一家石油配送公司油罐車到修理鋪修補右后中橋外輪胎,原告將外輪胎卸下后,右后內輪胎突然爆炸,飛出的輪轂擊中原告頭部,造成原告受傷。原告訴至人民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總限額12.2萬元內承擔109373.11元的賠償責任。2011年12月19日,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分別于2012年1月16日、5月15日兩次開庭審理此案。本案中,原告與保險公司爭議的焦點比較明確:1.此案涉及的事故是否屬于交通事故;2.交強險的賠償范圍是否只賠償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原告認為,車投保了交強險,而且事故的發(fā)生導致第三者受傷,和車是相關的,因此提出因為車輛承保交強險,所以只要發(fā)生事故交強險就應該賠償,要求保險公司按照條款約定的保額進行賠償。根據爭議焦點,保險提出了質疑,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發(fā)生意外,和車輛在交通運行過程中發(fā)生的意外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因此造成第三方的損失,也應當一分為二來看,而且交強險是為保證汽車在運行過程中導致第三方的損失。這個范圍和凡是因為車導致第三方損失的范圍是完全不同的,理由如下:1.根據本案中所涉及事故情況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事故的定義,明確規(guī)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而本案中保險車輛是在修理鋪修理過程中發(fā)生的事故,修理鋪并非道路,所以該事故不屬于交通事故。2.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guī)定,交強險的賠償范圍是被保險車輛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而本案非道路交通事故,故交強險不負責賠償。2013年3月23日,此案審理結束,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駁回原告要求人保財險新疆分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的訴訟請求,由被告石油配送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此案判決表明,人民法院對于交強險只賠償因交通事故造成除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觀點是認同的。在今后涉及此類相關案件中,應當嚴格區(qū)分保險車輛所發(fā)生的事故是否屬于交通事故,是否屬于保險合同責任,同時應加強與法院的溝通聯系,依法闡明公司觀點,避免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通過上述報道,我們不禁思考,交強險賠償范圍有哪些呢?相對于商業(yè)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范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都予以賠償,并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范圍。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y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y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其中,醫(yī)療費包括:醫(y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xù)治療費、整容費、營養(yǎng)費。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溫馨提示:購買商業(yè)險的話建議購買商業(yè)三責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三責險是對交強險的補充,車損險的話保障本車,車上人員險保本車上的人,不及免賠能在你負全部責任時全部賠償。
2024-09-03 14:28:57
實事資訊 交強險賠償誤工費如何賠償
摘要:前幾日,陸某被孫某駕車撞傷,但未構成傷“殘”。肇事車輛已投保交強險。陸某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損失共計3萬元。保險公司辯稱,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以下簡稱《條款》)的規(guī)定,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屬于交強險中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本起交通事故陸某只傷未殘,只同意賠償陸某醫(yī)療費10000元,故不同意賠償誤工費、護理費和交通費。后經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醫(yī)藥費用賠償限額內賠償陸某10000元;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賠償陸某誤工費6866元、護理費2232元、交通費200元。通過這件事情,我們不禁思考,受害人陸某只傷未殘,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能否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中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誤工收入損失屬交強險責任范圍,如果能提供因被撞而發(fā)生的醫(yī)院診斷證明,醫(yī)療費報銷憑證,誤工證明,保險公司應該理賠。交強險中對于誤工費一般是要求當時人出具自己的工資證明的,可是在時間操作中經常發(fā)現當事人無法提供自己的工資證明,或者基于某些原因拒絕提供自己的工資證明。誤工費,是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它包括兩部分,一是傷者本人治療創(chuàng)傷造成誤工發(fā)生的費用,二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親屬或委托代理人來隊處理交通事故誤工造成經濟減少的費用,傷者本人的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憑定傷殘的前一日,傷殘評定時機: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GB18667-2002)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通則》待其發(fā)布后,即可按其規(guī)定計算誤工時間。其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后的勞動收入;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小貼士:因為企業(yè)經營利益并非單純企業(yè)經營者勞動所創(chuàng)造,其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知識產權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企業(yè)經營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時間內雇傭與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業(yè)或財產的費用則應作誤工費予以賠償。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二)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024-09-03 14:28:57
上一頁 1 2 3 4 5
正品保險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jiān)督
管理總局許可
快捷投保

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
省心服務

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
安全可靠

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
品牌實力

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
支付幫助
支付方式 支付說明
保單服務
保單查詢 保單驗真 變更與取消 保單寄送
理賠服務
理賠指南 理賠報案 理賠案例
服務中心
發(fā)票索取 常見問題 隱私聲明

首次關注立得50積分首次關注立得50積分

下載開心保APP下載開心保APP

0/4
產品對比

掃碼關注微信號

掃碼關注微信號

掃碼下載APP

掃碼下載APP

意見反饋
產品對比關閉

最多可對比 4 款產品

您還沒有添加對比產品
清空產品
已選0件產品 開始對比
意見反饋關閉

選擇您遇到的問題類型或建議類型

產品
投保
支付
其他
0/500
提交
產品咨詢或緊急問題,可聯系在線客服或撥打4009-78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