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意外傷害是指在學校的院落和學校范圍內的所有地面上發(fā)生的非人為因素或雖有人為因素但屬非故意的人體傷害事件。有兩個基本的要素:一是該校范圍內的所有室外地面;二是在人的意料之外的人體傷害。
近日,廣東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與入學新生簽訂的《學生管理與學生自律協(xié)議書》中,明確“學生本人對自殺、自傷行為引起的后果承擔責任”。這一條款引發(fā)社會質疑,認為學校想借此逃避責任。一些長期從事校園安全事故糾紛處理的相關人士表示,出臺類似政策的學校并非“獨此一家”,學校也有難言之隱。
有校長直言,現(xiàn)在感覺學校出了事故,似乎在承擔無限責任。在校園安全事故的處理上,陷入了“哪個鬧得兇就賠得多”的惡性循環(huán)。也有校長表示,醫(yī)院有“醫(yī)鬧”,現(xiàn)在學校也有了“學鬧”,學校甚至是以10倍以上的賠付在處理和平息事故。某學校曾經(jīng)有兩個談戀愛的學生因情感糾紛而出現(xiàn)自殺事件,學校在沒有責任的情況下不得已賠了20萬元。
“在應對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時,學校是弱勢的一方。”記者采訪時,很多人表示,一旦發(fā)生意外事故,學??偙徽J為是管理失職。一些不理解的家長則大吵大鬧,學校為了顧及正常教學秩序和學校聲譽,教師為了自身安寧,往往不得不采取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
長沙市教育局政策法規(guī)處副處長熊武林介紹,處理學校意外事故的一般程序是:當事人之間直接協(xié)商,協(xié)商未果可申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失敗向法院起訴。“這3種處理方式,都有不足,比如,家長在孩子發(fā)生意外后,很難心平氣和地處理問題,學校又無法答應這些過分的要求。而走司法程序成本又高,時間也很長。”
事實上,學校事故發(fā)生后責任最終由誰承擔,如何承擔,是學校與家長爭論的焦點。
教育部于2002年8月21日頒布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該《辦法》對學生在校期間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與處理做出了具體規(guī)范。
但在實施中,《辦法》卻存在許多尷尬,其一是這僅限于行政規(guī)章的層次,效力較低,難以在法院的審判活動中產(chǎn)生普遍的拘束力。其二是,該《辦法》存在爭議,有專家認為,民事責任必須由法律來認定,教育部作為行政機關,由它頒布這個《辦法》來規(guī)定誰承擔民事責任,誰不承擔民事責任,本身就存在著問題。
設置學校意外事故仲裁協(xié)調機構,學校、教師能夠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學上,家長也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所擁有數(shù)百名、上千名學生的學校,難免會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沒有公正的第三方機構,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劍拔弩張的局面。”蘭朝紅專門提了一條意見,就是設置學校意外事故仲裁協(xié)調機構,具體負責協(xié)調仲裁工作,公平、公正地處理學校意外事故糾紛,維護校園的安寧。
當然,對于學校來說,不少受訪者認為,學校要盡到學生在校的安全教育義務和監(jiān)管職責,加強安全教育。同時,學校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上,作為校方領導,還應加強法制知識學習,依靠法律武器,使學校的權益得到最大的保障。積極參與校方責任險的投保,減輕學校的經(jīng)濟理賠責任。
2013年秋季開始,北京市由政府部門出資700萬元,為公辦中小學投保無過失責任險,以減少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內外體育鍛煉和實踐活動的風險。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jiān)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客服 4009-78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