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險賠償范圍有五方面,分別是身故賠償、傷殘賠償、燒燙傷賠償、醫(yī)療給付以及停工賠償。下面來詳細看一下這五方面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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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故賠償: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自該事故發(fā)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保險金受領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保險人給付的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殘疾、燒燙傷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后的余額。
2、傷殘賠償: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造成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第180日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給付總額不超過保險金額。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給付比例最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3、燒燙傷賠償: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燒燙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燙傷程度及下列約定給付燒燙傷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燙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fā)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燙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燙傷保險金。
4、醫(yī)療賠償: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yī)療費時,保險人給付醫(yī)療保險金。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5、停工賠償: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那么溺亡和老人摔倒屬于意外傷害險賠償范圍嗎?
如果屬于意外溺水身亡的意外險可以申請賠償。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死亡給付是全部給付。但是還是得建議看看購買的意外保險的保險合同是否有這一保障。有的保險產品只規(guī)定了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致身體殘疾時根據傷殘的等級承擔保險責任,卻并未明示在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致死的情形下保險人是否承擔保險責任。
老年人發(fā)生意外很多是因為本身就有疾病,但意外險的保障責任并不包含疾病,子女在為老年人投保意外險時,要認真看清楚所有條款,尤其是免賠條款。按照推出的意外傷害保險總結,常見的拒賠情況包括個體食物中毒、因病摔倒死亡、過勞猝死、中暑身故、高原反應死亡、沖浪溺水身故和手術意外死亡。所以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并不等于摔倒險,因為在老年人摔倒時,仍然有很多不賠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