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率越來越高,對傳統(tǒng)家庭沖擊力度不斷加大,也讓未步入婚姻的人,對結婚較為消極。民法為這事兒也很“焦急”,所以推出“冷靜期”,從草案開始便引起熱議的“冷靜期”,直到最近塵埃落定——民法典規(guī)定,冷靜期為30天。設置離婚冷靜期,無疑是可以避免沖動離婚,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對此有自己的觀點。那么結婚時候的保險,離婚時候怎么辦?也需要冷靜期嗎?本文小助手主要說說,夫妻保險的相關的幾個問題。
一、夫妻雙方如何投保
預算:按總收入的10%來考慮。
配置:疾險+醫(yī)療險+意外險+養(yǎng)老保險。重疾險和意外險作為主要購買險種,在這些基本保障準備齊全的情況下,如果預算還充足的話,再考慮配置養(yǎng)老保險。
如何選擇:每個險種如何投保,請看小助手往期的文章。
1.重疾險:怎樣購買重疾險?6大定率告訴你
3.意外險:綜合意外保險投保,最關鍵的5個問題
4.醫(yī)療保險:35歲醫(yī)療保險怎么選,男性和女性的差異大嗎
二、離婚后保險如何分割?
離婚保險分割也屬于財產(chǎn)分割,所以和其它財產(chǎn)分割一樣,首先按照婚姻法判定保險屬于婚前財產(chǎn)還是夫妻共有財產(chǎn),再根據(jù)險種進行分割。
按照不同的險種,夫妻離婚后的分割原則:
1、養(yǎng)老保險金或養(yǎng) 老保險費的分割
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的養(yǎng)老保險應當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chǎn) ,但僅限夫妻一方已經(jīng)實際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
2、各類商業(yè)保險的分割
(一)財產(chǎn)保險
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二)人身保險
夫妻一方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取得利益的處理
夫妻一方因人身傷害或因患病所獲得的保險賠償,因與其人身密切相關, 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傷害或患病后,保險金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療、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故只能作為個人財產(chǎn)。
2.夫妻一方為受益人而非被保險人而取得的利益
應按照個人財產(chǎn)處理。人身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本身就是表明了投保人與受益人的特定關系,這種指定本身就體現(xiàn)出保險金的專屬性,如果將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處理,就有違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本意。
3、夫妻一方為受益人的保險金的處理
指定受益人為夫妻-方的保險利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問題上,最高院認為,保險利益主要表現(xiàn)為保險金。保險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關系,應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說了這么多,有小伙伴問起,那戀人之間如何投保啊?小助手溫馨提示您,沒有結婚的就別湊熱鬧了,前陣子“戀愛險”,炒得熱熱鬧鬧,后來也草草收場。
最后
結婚和離婚都是人生中重要的決定,閃婚閃離不可取,很多人說,好像如今很多人對待婚姻缺少一點“認真”,如果能出一款“認真險”,相信有有大把用戶愿意為幸福購買。說回到現(xiàn)實中,無論單身或者婚姻美滿,保險規(guī)定都在那里很完善,不離不棄,貼心陪伴。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jiān)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客服 4009-78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