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鐵路意外傷害險的即將取消和我國老齡社會的來臨,面對形態(tài)各異、種類繁多的意外險,通過綜合分析比對,對大多數(shù)消費者來說,購買綜合意外險也許更讓人省心、也更劃算。
從2013年元旦起,廢除《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刪除《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33條,這是近日國務院第628號令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黨的十八大召開后,利民惠民的又一利好政策。
原來1951年6月24日實施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規(guī)定,旅客的保險金額,不論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規(guī)定為2萬元/人,而旅客的保險費則包括于票價之內,一律按基本票價的2%收費。條例的廢除,也就意味著旅客不再需要強制購買票價2%的“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
同時,《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33條規(guī)定,“事故造成鐵路旅客人身傷亡和自帶行李損失的,鐵路運輸企業(yè)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鐵路運輸企業(yè)與鐵路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于前款規(guī)定的賠償責任限額。”這一條的刪除,也意味著今后鐵路事故傷亡賠償限額不再只有15萬元。
對此,有關專家表示,鐵路意外傷害險取消后,可能會參照航空、汽車意外險銷售模式單獨售賣,險企或許會通過招標的方式進駐鐵路進行銷售。這樣以來,每次單獨購買交通意外險太貴,出行者可考慮購買綜合性質的長期保險,獲取更大的保障效益。
也有業(yè)內人士分析,未來意外險對保險市場開放的可能性非常大,對于商業(yè)保險公司來說是絕對利好,并認為鐵路貨運險、鐵路承運人責任險、鐵路旅客意外傷害險這3個險種的放開也會是一種趨勢。對于長期出差或者具有較強保險意識的旅客而言,短期險每次旅行都需投保,太麻煩而且保障范圍小,不如購買一年期綜合性的保險更省心、更劃算。
另外,眾所周知,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fā)展,人均壽命逐漸延長,我國即將步入老齡化社會。目前日益突出的空巢現(xiàn)象,使獨居老人逐漸增多;同時,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各項機能逐漸退化,致使老年人意外傷害逐年上升,其中意外骨折的發(fā)生率最高。
衛(wèi)生部公布的《中國傷害預防報告》顯示,我國65歲以上的老年人中,23%的男性、44%的女性曾經骨折,我國60歲以上人群每年骨折受傷的人數(shù)高達2500萬。老年人骨折后的總病死率比未骨折的老人高5倍,骨折后不少肢體受傷的老年患者,常因臥床過久引起褥瘡、血管栓塞、便秘及腸梗阻等并發(fā)癥,致使死亡率居高不下。
如今,年輕人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就業(yè)、住房、子女教育成為了壓在身上的三座大山,如果父母再發(fā)生意外,精力和財力恐怕都難以支撐,生活的負擔會更加的沉重。很多在外工作的年輕人都在考慮為自己的父母買一份保險,一來可以盡一份孝心,二來老人年紀大了,萬一發(fā)生什么閃失,可以減輕各種費用的負擔。這種情況,也很適合購買綜合意外險。
不可否認,近年保險業(yè)細分化趨勢越刮越烈,用保險業(yè)高管們的話來說是“專業(yè)性越來越強,服務更準確,減少灰色爭議地帶”。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細分趨勢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以交通工具意外險舉例,如今已經分出航空意外險、火車意外險、汽車意外險等險種。也就是說,當你在出游前只購買了航空意外險,但在旅游過程中發(fā)生撞船事故,那么保險公司是不會對此進行賠償,即使是一些所謂的交通意外險,也并不會將高鐵、快艇等交通工具納入到保險范圍里面去。
因此,對于出游行程非常隨意的市民而言,一張綜合交通意外險可能會更加貼心,雖然價格看上去比別的意外保險要貴一些,但由于保障范圍比較廣,不用擔心使用多種交通工具時發(fā)生意外所帶來的風險。
比如,平安交通意外保險的保障范圍包括了飛機、火車、地鐵、輕軌、出租車等各類公共交通工具,80歲以下的市民都可以成為其保險對象。它的賣點是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遭受意外傷害,保險公司會立即給予賠付。飛機的保額為40萬到800萬;火車、輪船是飛機保額的50%;汽車是火車保額的10%,同時還承保航空延誤帶來的損失。為了適合市場的變化,保險公司還調整了保險周期,如果客戶在網上購買該保險計劃的話,1個月到12個月的保險期限可供自由選擇。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目前保險市場上的綜合意外險形態(tài)各異,種類繁多,需要認真選擇,綜合考慮承保年齡、保障利益、限制條款等因素,做到心中有數(shù)、從容不迫、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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