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有2項符合搜索汽車理賠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1-10項。
實事資訊 汽車理賠難該如何治理
摘要:關于汽車理賠難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廣大車主朋友。從消費者方面看,有一部分所謂的理賠難其實是由于投保人不但缺乏基本的保險常識,而且缺乏市場經(jīng)濟應有的契約精神,不尊重保險條款和保險行業(yè)的慣例而引發(fā)的。但是,更多的汽車理賠難則是由于保險公司的原因所引發(fā)的。在投保人和保險人這對矛盾關系上,特別是在車險理賠難的問題上,保險公司始終處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對汽車理賠難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保險公司汽車理賠難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四大方面:一是車險查勘定損速度過慢的問題,導致這一問題可能是定損人員工作態(tài)度不夠敬業(yè),也有可能是保險公司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跟不上。雖然目前上海市場上大部分經(jīng)營車險業(yè)務的公司,其查勘定損能力都比較強。特別是那些規(guī)模較大的公司,其查勘定損能力基本上都能夠滿足一般消費者的正常期望,但少數(shù)規(guī)模偏小、機構網(wǎng)點過少的公司,其查勘定損能力則相對比較弱一些,難以滿足投保人的正常期望。二是賠款審核和支付時間過長的問題,導致該問題的原因大致有兩種:一,是保險公司內部的考核機制使然。通常情況,賠付率都是各保險公司內部對分支機構進行考核最為重要的指標之一。如果賠付率超標,則整個機構及相關人員的工資獎金等現(xiàn)實利益都會受到影響。因此,有的保險分支機構為了達成考核目標就人為地控制車險賠付率,故意拖延支付賠款,這實際上是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不合理造成的。二是少數(shù)公司由于機構業(yè)務擴張過快、非理性競爭或資產(chǎn)配置不當?shù)确N種原因,使得保險公司的總體財務狀況不佳,或是現(xiàn)金流出現(xiàn)了問題,進而導致公司無力及時支付賠款。三是人傷理賠資料索取過于復雜的問題,近年來,隨著人傷黃牛的愈演愈烈,人傷案件理賠問題也越來越復雜,其所需資料也更趨繁雜。四是理賠爭議較多且解決爭議成本過高的問題,一是車險產(chǎn)品設計不夠科學,產(chǎn)品本身就有許多固有的缺陷和毛病。去年以來一直廣受媒體和社會公眾詬病的“高保低賠”和“無責不賠”問題就是最為突出的實例。二是條款表述不清,從而造成部分保險責任認定模糊,容易引起爭議。例如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對同‘投保人項下車輛互撞、外來物體墜落、鞭炮崩損車輛、停放被撞、發(fā)動機遭受水淹、車輛非通行狀態(tài)下等發(fā)葉:的損失是否屬保險責仟極易產(chǎn)生爭議;駕駛證審驗標準與駕駛資質有效性甄別標準不保險公司間定損標準不同,無法實現(xiàn)對接等。有時對維修價格定價較低,導致對車損維修偷工減料或修換項日造假。有些保險公司利用條款模糊惜賠拖賠,并作出不利于被保險人的解釋。三是保險公司沒有盡到法定的說明義務。保險行業(yè)的競爭實質上就是一個服務上的競爭,誰的理賠服務質量好誰就能贏得客戶信賴與支持,誰就能在市場上占有主動權和話語權。治理車險理賠難,小編認為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從人員素質上著手。一是把好入口關,凡是進入理賠隊伍的工作人員,不但要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和道德水準,而且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jīng)驗和動手能力。二是把好培訓關,凡是在理賠崗位的工作人員一律進行嚴格培訓,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辭退,決不能參雜“金錢買賣”、“人情關系”。三是把好考核關,凡是從事理賠的工作人員全部實行專業(yè)化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貫徹落實到位。四是把好執(zhí)行關,凡是從事理賠工作的人員必須一切行動聽指揮,增強執(zhí)行力度,保證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二是從服務質量上著手。一是兌現(xiàn)承諾,凡是公司提出的服務承諾,就要無條件地貫徹落實下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宣傳引導,凡是公司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都要通過有效的渠道宣傳到位,讓客戶“明明白白買保險、清清楚楚辦理賠”。三是縝密負責,凡是理賠需要辦理的環(huán)節(jié),保證決不能疏漏,必須一環(huán)緊扣一環(huán),環(huán)環(huán)做好、做實、做細。四是標準規(guī)范,凡是從事理賠的工作人員必須使用標準用語、規(guī)范操作,堅決做到“發(fā)現(xiàn)問題,嚴肅處理”。三是從創(chuàng)新上著手。一是程序簡單化,凡是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能夠簡化的盡量簡化,快處快賠機制落實到位。二是時限公開化,深入落實理賠限時辦結制度,加強監(jiān)督考核,都應執(zhí)行懲處,不能實行獎勵,因為這是從業(yè)人員的本職工作。三是理賠科技化,積極推行極速理賠、電子查勘員等服務舉措,促使理賠更加快捷、高效、合理。四是清理常態(tài)化,凡是從事理賠的工作人員必須要知根知底,準確掌握未決賠案件數(shù)以及相關情況,對可以結案的及時結案,對暫時不能結案的隨時關注,保證做到“事事心中有數(shù)、件件牢記于腦”。解決汽車理賠難問題,不但會讓消費者更加舒心,更會讓保險公司樹立好的口碑,進而帶來經(jīng)濟利益,一舉兩得。
2024-12-02 17:53:05
實事資訊 汽車理賠難?車主了解內幕是關鍵
摘要:大多數(shù)新車車主交了買車的錢,到保險公司買車險時才知道車險的險種,匆匆忙忙選擇了幾種,卻對汽車保險理賠知識一無所知,如果所購買的車輛出現(xiàn)磕磕碰碰,或者一些事故,往往很多車主都無法獲得比較滿意的賠付金。記者通過一些汽車理賠案例介紹,希望車主更多的了解理賠事宜,以減少自己的損失。  案例

  受損必須發(fā)生在暴雨中

讀者安先生打來電話投訴,711日早晨,他開著自己的別克車出門,路上為躲避對面來車而陷入了前一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車子熄火了,有著多年駕駛經(jīng)驗的安先生沒有再啟動發(fā)動機,而是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請求拖車。在隨后的檢修中,別克發(fā)動機內還是有一些小部件被發(fā)現(xiàn)損壞。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表示,這輛車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能賠。安先生很不理解:自己并沒有在水中啟動車,保險公司為什么不賠?其實,保險公司理賠處的工作人員并沒有給安先生解釋清楚,拒賠的關鍵在于出險的時間不對。據(jù)記者了解,目前在各保險公司的車損險條款中,對暴雨、洪水造成的車輛損失都負責賠償。但是否暴雨天氣,需要氣象部門的證明———24小時內降水超過50毫米為暴雨。710由于是全市范圍的大面積暴雨,保險公司大多表示不再需要車主去氣象部門開證明,都會按照定損情況進行理賠。  但發(fā)生在第二天的車輛涉水事故,很多保險公司明確告訴記者,該事故已經(jīng)不屬于直接由暴雨造成的損失事故,所以不會進行賠償。 車主提示:開車最好不要輕易通過水坑  在非暴雨、洪水的日子里,最好還是躲著水坑走。否則不小心陷在水里,造成車輛浸水損失,很可能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案例

  水中熄火后,再次啟動造成車輛損失不賠

一家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透露,這次因暴雨涉水受損的報案車輛中,超過一半的車輛會不同程度地遭到保險公司拒賠。“約有90%的司機在水中熄火后會再次啟動車輛。”  除了太平洋財險,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在車險合同的免責條款中規(guī)定:“保險車輛在淹及排氣筒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及后因過失操作不當致使發(fā)動機損壞而造成的損失免責。”這正是710日暴雨中受損的很多車輛得不到保險公司全額賠償?shù)脑颉?/span>記者采訪維修廠和保險定損人員后了解到,發(fā)動機是否受損和損害程度是保險定損人員作出判斷的主要依據(jù)。有的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就明確表示:發(fā)動機水中受損的一概不賠。其理由為,只要不在水中啟動車輛,造成發(fā)動機缸體損壞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正常的被水淹,一般會造成車內裝飾浸水、電線短路、排氣管、進氣管和發(fā)動機泡水生銹等損失。這類損失一般在修理廠需要進行清理、烘干、小范圍換件等工作,保險公司都會負責賠償。但是如果是在水中啟動了車,即使當時車能夠行駛,但由于啟動時水進入了缸體,發(fā)動機內壓縮的不再只是空氣,還有水,那么曲軸和連桿在做功時就容易被嚴重損壞。”一位資深修理人士如是說。需要“嚴重表揚”的是太平洋財險公司。太平洋財險把水中啟動造成發(fā)動機受損列入保險責任:“保險車輛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氣筒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及后因過失操作不當致使發(fā)動機損壞而造成的損失屬于保險責任”。暴雨過后,在太保投保的受損車輛除一些未按時年檢的車輛外,基本都能得到賠償。  當然,這一條讓車主高興的條款也使太保北分“狠狠賠了一筆”。根據(jù)太保北分的初步測算,在太保報案的暴雨涉水車輛約140多輛,總賠款估計會超過160萬元。其中最高的單筆賠案是一輛發(fā)動機受損的VOLVO轎車,估計缸體修理和換件的費用需要15萬元左右。據(jù)了解,太保的這一條款是在去年開始實行的。由于去年暴雨天氣極少,這樣的賠案在去年只是個別發(fā)生。汽車經(jīng)銷商在代理上牌的途中突然遭遇車禍,車輛被撞得保險杠脫落,價值12萬多元的新車僅維修費就花去了2萬多元。車主認為自己出錢購買的是一輛新車,上牌是經(jīng)銷商提供的配套服務,自己無法接受一輛破損后再修復的“新車”。  案例

  上牌路上遭遇車禍

今年7月,曹先生在上海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訂購了一輛轎車,當時的空車價格為12.38萬元,考慮到車輛需要上江蘇省的牌照,因此在與汽車銷售公司簽的合同中注明,銷售商在7月底前將無錫的牌照上完,過期需要支付違約金。在簽好這份合同后,曹先生當天就提車開回家,并且辦理了保險等相關事宜。半個月后,雙方根據(jù)約定到江蘇境內為車輛上牌,由汽車銷售商派人駕駛,曹先生的妻子坐在車內陪同前往。在高速公路行駛的過程中,駕駛員不知何故,駕車突然撞到了高速公路的護欄,車頭損壞、保險杠脫落,在花去了2萬多元的維修費后,車輛得以修復。事發(fā)后,銷售商向曹先生提出了解決方案,他們同意受損車輛在保險公司獲得理賠后,其余的維修費用由公司補足,并且給予曹先生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但曹先生覺得自己買的是一輛新車,上牌是銷售商提供的一條龍服務,應該保證車輛的安全,既然交車給經(jīng)銷商時還是完好的,那么在上牌之后商家還給自己的也應該是一輛新車?,F(xiàn)在車輛已受損,雖然經(jīng)過了特約維修點修理,但畢竟是一輛已經(jīng)受過傷的車,在心理上無法接受,所以要求更換一輛新車。  案例

  汽車出險按行內規(guī)矩以修復為主

汽車銷售公司的經(jīng)理助理葉先生解釋了該公司不同意為消費者曹先生更換新車的原因,他認為車禍是屬于天災人禍,并不是公司業(yè)務員故意為之。這個事故是在曹先生購車并且簽收之后發(fā)生的,而且車輛在簽收之后,曹先生已經(jīng)回家使用了一段時間。上牌服務只是汽車銷售商為其提供的一種代理服務,雖然也收取了一定的費用,可按照行業(yè)內一般的操作流程,受損的車輛還是以修復為主。事故發(fā)生后,銷售商對車輛的受損部件已經(jīng)全部換新,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可以繼續(xù)使用,如果消費者對車輛的質量不放心,可以請質檢部門對修復后的車輛進行驗收。公司也積極協(xié)調理賠事宜,同意對保險公司理賠不足的部分補足,并愿意對車主給予一定形式的安慰補償。如果日后曹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的車由于這次事故而帶來了其它一些問題,公司愿意繼續(xù)為他提供服務。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最終汽車銷售公司表示,公司出于對曹先生的同情,已同意代為出售這輛車,并貼補一定的費用,為曹先生更換一輛新車。  案例

  “免現(xiàn)場”必須是前3次出險?

吳先生有次倒車把后保險杠磕花了,他記得所購買的平安電話車險里“一年有一次主責免現(xiàn)場的使用權利”,于是直接把車送廠維修。但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到達修理廠后卻表示“本次是本年度第4次出險,"免現(xiàn)場"必須是前3次出險才能使用”。吳先生當場愣住了,“我買保險的時候你們怎么沒有強調?”專家解答:保險條款復雜,一般市民很難吃透,電話車險更是難以讓車主深入了解各種細則,風險較大,購買時要格外當心。值得注意的是,電話車險提供的折扣并不比保險代理人低多少,而保險代理人能為購買方提供相應的服務,例如上門收取材料給予辦理理賠手續(xù),建議車主盡量選擇“線下交易”,以免因小失大。  案例

  汽車被撞不能獲全賠?

林先生把車輛停在住宅小區(qū)停車場,第二日取車時發(fā)現(xiàn)車被撞了,肇事車跑了。保險公司表示只能賠70%,要自負30%。換了一個大燈總成和保險杠,加上工時費共2980元,僅自費部分就要近千元。鄧先生表示質疑:“買汽車保險就是為了規(guī)避風險,第三者責任險、無計免賠都買了,為何不能給予全賠?”專家解答:該事故的全部損失本來應該由肇事車主來承擔。但車輛被撞,無法找到肇事者,車主只能獲得70%的車險賠償,另外30%需由車主自行承擔。這是車險中很常見的一個條款。需要注意的還有,機動車手續(xù)不全、故意或偽造事故、酒后或駕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車輛被盜期間等情況均不能獲得賠償。  案例

  保險公司可拒絕“代位賠償”?

胡先生今年年初從廣州市區(qū)開車到花都區(qū),在當?shù)嘏c一輛小面包發(fā)生追尾。交警到達現(xiàn)場后判定為對方負全責,由對方承擔兩車的維修費用。但對方車輛除了交強險外,并未購買任何汽車商業(yè)保險,且對方堅稱自己沒有足夠錢賠償;胡先生致電保險公司要求申請代位求償,但最后被“說服”放棄唯有認栽。專家解答:“代位賠償”也稱“代為求償”,是指如果事故責任人拒絕賠付損失,在經(jīng)過有關部門(法院或仲裁)證實對方無法賠償,車主可申請“代位求償”,保險公司墊付保險賠償金后,再向肇事車主追償。這是保險公司應該提供的服務,也是保險購買人應有的權利。但其申請手續(xù)之復雜,耗時之久實在遠高于追討賠償所獲得的價值,保險公司承擔了全部的風險,當然一般會“說服”車主放棄了。  案例

  快速賠付款到賬需一周?

周先生駛離地下停車場時,由于技術不濟,與墻柱“親密接觸”而刮花了車輛后右側車門。周先生隨即致電保險公司到場勘查,隨后把車送到4S店定損報價(約2000元),付款后將維修發(fā)票及相關資料一并交給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理賠手續(xù)。根據(jù)平安車險給出的“萬元賠付一天到賬”的服務承諾,次日應該就能收到款項,但時隔兩日還沒收到款。周先生于是致電理賠員了解情況,得到的回復卻是“我們早已整理好資料上報公司,公司也批復了,銀行還沒劃賬是銀行的問題,與我們無關”。記者撥通平安車險客服電話,得到的答案同上。所幸一周后款項還是到賬了。專家解答: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工作在于把理賠資料(維修發(fā)票、車主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駕駛證復印件,以及銀行卡復印件)收集和整理,并上報給公司審批。這個過程,保險公司可控制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但由于沒有權利要求銀行在當天劃賬,因此車主有可能無法在在一天內收到賠付款,責任不一定在保險公司身上。  案例

  車輛小刮小碰最好不出保?

梁先生在廣汕公路自東往西方向行駛時,不小心撞上了前面的車,所幸當時車流較大行車緩慢,兩車“傷勢”并不嚴重,前車后杠和后車前杠均未變形。交警到達現(xiàn)場后判定為梁先生全責,并開具了“事故責任認定單”,要求梁先生負責兩車的維修費用。保險勘查人員到場后,極力說服兩車主私了,不要出保險。經(jīng)過多方協(xié)商,在梁先生“極力”要求下,保險公司終于給予理賠。梁先生的疑惑在于“我購買汽車保險就是把經(jīng)濟損失轉嫁到保險公司身上,為何出保如此困難?”專家解答:購買汽車保險一般可以打折,如果當年沒有出險,下一年的保費折扣就會越低,最低能打到7折。但如果保期內出過險,下一年的保費則沒有任何折扣,原價埋單,比如一份汽車保險按5000元計算,如果當年沒有出保,下一年普遍能打到8折,可節(jié)省1000元。因此,車輛在使用中出現(xiàn)小刮小碰,維修費用不高,一般會建議車主自行處理,不要使用汽車保險,以免增加下一年的保費。  記者評價

  術業(yè)有專攻保險責任重

眾車主包括筆者本人,并非有意把日常出保遇到的問題全部歸責于保險公司,只想強調兩點。首先術業(yè)有專攻,這里牽涉到社會分工的問題。如果車主們都去研究車險細則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正常的工作生活,如何有效提高社會生產(chǎn)效率呢?車主為愛車購買保險,就是為了把經(jīng)濟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從而安心處理其他事務。但往往事與愿違,就車險那點事足夠讓車主們奔波勞累。其次,保險公司的基本責任是社會的穩(wěn)定器,降低各種突發(fā)事件對民眾造成的影響;而目前汽車保險的商業(yè)味道太重,忽略了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取易棄難,有選擇性接受投保,最終只會讓消費者對其失去信心。據(jù)記者了解,某大型汽車保險公司直接對理賠達一定次數(shù)的車輛拒絕接受投保;若車輛未出過理賠,續(xù)保費用可謂全行最低。但有哪個車主會故意毀壞自己的車來理賠?社會上的確存在騙保的行為,但敢問:比例高嗎?金額高嗎?要知道,好人還是占絕大多數(shù),車主購買保險,希望買的是一份安心和保障,而不是買來更大的麻煩。
2024-12-02 17: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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